看见自己,却是截然相反的、沉溺于默然不语的自己。
文斯发小在毕业这年结婚,这次回来是为在老家举办婚礼,请文斯给他做伴郎。
毕业典礼时季明景只看文斯穿过白衬衣和黑西裤的简单正装,而这次他穿了一整套深蓝色西服,胸前别着胸花,虽然衣服款式普通,但架不住脸长得好,身材更是标准的衣服架子。
“靠!人模狗样的,都比我这个新郎还帅了!”
“滚,你比我人模狗样,谢谢。”
不过这也的确是文斯头一回穿这么考究,他对着镜子试装时,腼腆的那一低头,跟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王子似的。
季明景见过太多俊男美女,但文斯却是独一份让他想要以貌取人的。
可是被以貌取人的文斯在婚礼当天戴了副黑框眼镜,很学生很傻气那种,部分掩盖了他的颜值,认识他的人都奇怪,“你近视了?”
他装模作样推眼镜,“角膜炎,有点怕风,所以挡着点。”
发小一听,“角膜炎?怎么搞的昨天不还好好的?那你待会儿别给我挡酒了。”
“这种不就是突然的嘛,没事你大喜的日子,我怎么着也得闷它三斤白的才够意思!”
“你可别,我不想我的婚礼变成酒疯洒泪现场。”
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怼,文斯好不容易送走逼逼叨叨的新郎官,自己很不习惯地又托了托眼镜。
他对朋友素来掏心掏肺,出了名的体贴入微,这个眼镜其实是为了不喧宾夺主抢新郎的风头,但他没跟任何人解释。
类似这样的小细节谁都想不到,唯有季明景在旁看着,将这桩桩件件都放在了心上。
文斯毕业那年,终于还是做出决定。
季明景看他将老教授的话仔细写在笔记本扉页,然后郑重地记录下入行第一天的所见所学。
他已经非常了解文斯的学习习惯,也预料到这个本子及以后无数个本子,都将成为文斯演员生涯的宝贵积淀。
但他也同样深知,这个圈子带给文斯的绝不仅仅是光鲜亮丽的袍子,更有其下爬满的虱子。
对娱乐圈新人而言,如果不是像季明景从小就做童星,积攒了一定的观众基础,如文斯这样既没钱也没背景,光凭长相被人看中的,能从龙套扎实做起都已经算是运气不错的了。
因为树欲静而风不止,文斯固然耐得住寂寞,他的经纪公司却等不及底下的人慢慢发展,在跑龙套跑了半年后,他被哄骗去参加了一个饭局。
季明景在文斯刚接到经纪人电话的时候就意识到不好,但他无力阻止文斯,只能跟着去。
文斯其实自己有些警惕心,所以开始遇到饭局时都是能推则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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