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悍。
如果单用蛮力的话是很难杀死它的。
而且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。
不论是刀剑,还是魔法,都对独眼怪物造不成实质伤害。
它甚至可以做到在受到伤害的一瞬间便可以恢复,简直拥有了地下城自我修复的特性一般。
路叶知道这点,费尔斯已经提醒过了。
独眼怪物之所以不蕴含强烈的攻击力和攻击性,是因为地下城诞生它的本质,就不是为了让它杀戮。
它是为了寻找“碎片”而被制造出来的工具。
那强悍的恢复力就是它最强的依仗,不让它在中途被杀。、
面对这样的怪物,几乎是无解。
想象一下,你的敌人并不算强,你可以一时战胜他,但他却可以无限制地修复自身的伤势。
就算你实力再强,力气也终究会有耗尽的一刻。
不过……总有例外。
有一个情报,是所有冒险者都知道的。
要想打败一个怪物,并不一定要割断它的喉管,刺穿它的心脏。
怪物的体内存在魔石,那是它们的另一个“生命之源”。
只要将其破坏,那么怪物就会即刻死亡,即便是眼前这个巨大的独眼怪物也不例外。
唯一的问题是,魔石的位置不能确定。
它不是固定地存在于怪物的头部、心脏等位置。
而眼前的独眼怪物,不禁体型庞大,更是有着上百根的粗壮触手,以及数十条充斥着力量感的手臂。
而众人定下的作战任务,便是寻找到魔石的位置,并给予其致命一击。
由一方冒险者牵制独眼怪物,另一方便切割怪物,寻找魔石,直逼弱点。
看着远方漂浮在半空中的怪物,艾斯德斯都想象得到那副画面了。
冒险者们趋之若鹜,一方在地面和半空对独眼巨人进行打击,而另一些冒险者攀附在独眼巨人的身体上,不断地用武器劈砍它的身躯,用染红了的身体去寻找那关键的魔石。
“怎么样,如果觉得计划可以的话,我们想请你们加入寻找魔石的队伍。”芬恩说,“你们的实力很强,效率会快不少。”
“我觉得不可以。”路叶说。
“……”
“那依你之见,该怎么办?”里维莉雅开口了。
倒没有质问的意思,向来端庄聪慧的她在此刻也露出了些许迷惘。
除了芬恩所说的这种方法之外,她也找不到其余的办法。
想要暴力击杀是不可能的,魔石是关键。
“计划可行,但方案得改一下,不如你们去吸引那家伙的注意力,剩下的交给我。”
“什么?”
周围的精英冒险者们不约而同地瞪大了眼睛。
这家伙刚刚是不是说……要让所有人去吸引怪物的注意力,就靠他一个人找到魔石?
“你、你有办法找到魔石?”
“没有办法直接找到,不过效率肯定比你们快。”路叶说,“毕竟你们在攻击怪物的同时,它也会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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